□赖芳杰
据澎湃新闻,3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司马南偷税案件处理情况。经查,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,通过隐匿收入、虚假申报等手段,少缴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.43万元。此外,其实控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费用,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,少缴企业所得税75.32万元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税务机关对司马南及其实控企业追缴税费款,加收滞纳金、罚款共计926.94万元,已全部入库。
前有薇娅、雪梨等头部主播偷税教训,后有司马南被重罚,可见网红经济领域普遍存在收入拆分避税、政策滥用等乱象。“大V”有了流量光环,以为持有“特权”,抱着侥幸心理偷逃税款,扰乱了正常税收秩序,妨碍了市场公平竞争。作为公众人物,更应严格守法,在享受流量红利的同时,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为粉丝作出正能量的示范。这既是对信任的尊重,更是对法律的敬畏。
“大V”的流量载体在于平台,平台企业也应认真依法履行相关义务,督促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,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。
近年来,我国常态化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,组织查处了一些演艺明星和网络主播偷税逃税典型案件,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,促进了相关行业健康发展。
在本次案例中,有个细节值得关注。因为税收大数据的赋能,税务部门通过分析直播打赏、广告代言等收入流向,锁定了异常交易轨迹,完成了对高收入群体的取证。这意味着,税收稽查正在从被动受理举报,转向主动数据追踪,“钻空子”将越来越难。
此案例也暴露出,以网红经济为代表的新兴业态亟需建立透明化申报机制。唯有构建“技术监管+行业自律+政策补位”的立体防线,才能终结灰色生存空间,揭开偷税漏税盲区。
